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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预审公告】恩施市2024年度新塘乡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ESSJ-202411T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预审公告】恩施市2024年度新塘乡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ESSJ-202411TL-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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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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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2024年度新塘乡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ESSJ-202411TL-******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411TL-******1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居委会)、三岔镇(河湾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涉及总面积为16500亩,其中新建10000亩,改造提升65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地力提升、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测量、勘察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特种设备专项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以及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0
  合同估算价:******.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或土地治理工程)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 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联合体投标时的施工单位具备相关证件);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2019年10月至今)至少承接过(①、②、③、④、⑤、⑥其中任意一个):①市政公用工程设计;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⑥农田水利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关键指标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可证明的其他材料。)(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3)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4)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拟派项目人员的缴纳社保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 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es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毛春华
  异议联系方式:******
  备注:
******农村局
  招标人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62号
  招标人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银行:
******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
******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毛春华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银行:
******银行账号:
2024年11月0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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