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和田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5-062
项目名称:2025年和田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市民政局主要是指对低收入人口以及临时救助对象的人口摸底排查、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组织开展社会救助示范性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低收入人口以及临时救助对象的人口摸底排查、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组织开展社会救助示范性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 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 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度由第三 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 财务报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5 年8-10 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 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 (如社保缴税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被委托人近 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成立不足三个月 的按实际提供;
(5) 凡 拟 参 加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 如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earch/cr/)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开标现 场查询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 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民政局
地 址:和田市东巴克路与迎宾路交叉口附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墩库恰社区唐巴格村6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燕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