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宣传片制作(PTXECG******03)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 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1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03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宣传片制作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不高于 10000 元,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集团形象和实力,满足对外宣传与市场拓展需求。 服务范围: ******************集团在各类场合的宣传推广需求,如展会播放、官网展示、社交媒体传播等。 服务期限: 30天 服务标准及要求: 3.4宣传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每分钟不高于 10000 元,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3.5服务标准及要求:3.51本项目要求拍摄高清画质标准的视频,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配置相关拍摄、制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影、摄像设备、航拍设备、编辑设备、存储设备、轨道、灯光等相关辅助设备,所拍摄的画面影像质量及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广播级高清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需求。3.52 所拍摄画面内容要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有损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尊重民族风俗,不得有损党和国家形象,不得违背政府现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3.53 所拍摄画面要满足本项目的叙事表达和项目需求,同时在表达方式及整体影像质感等方面要体现出较高的艺术水准,后期制作需使用高清无损编辑器与电影制作同等级或以上标准编辑软件。3.54采用横屏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920 *1080,mp4格式,帧率不低于30;出片画质需达到1920*1080HD无损电视全高清标准以上。3.55 投标响应时候需承诺:中标(成交)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拍摄制作并按照要求修改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无效。3.56投标供应商须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拍摄视频所要求能达到的拍摄等设备,人数不少于5个人,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编导、1名撰稿(策划)人员及其专业人员等。3.57制作过程中投标人接到采购人到场服务电话通知后,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在20分钟内响应,并于1个小时内安排专业服务人员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为本项目提供服务。3.58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若被发现不能履职尽岗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中标人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及时更换服务人员。 服务基本内容: ******************集团在各类场合的宣传推广需求,如展会播放、官网展示、社交媒体传播等。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3.6.1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费用、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3.6.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提供的成品验收合格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天]内,招标单位审核无误后支付相应款项。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详见附件: 竞价公告.pdf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商务部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报价明细及总价等。2. 样品部分:如有过往类似作品,可提供样品或案例展示。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
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
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1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1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5号楼3层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68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 咨询电话: 400-151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