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中心雇佣三十名保安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7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079-XM001
******管理中心雇佣三十名保安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管理中心雇佣三十名保安员服务项目 |
162 |
1项 |
供应商需派出30名保安人员与采购人民警配合,完成执法办案中心相关工作,服务人员需要负责对执法办案中心区域实施来人来访前台接待、区域巡控及安全防护。配合民警进行值班值守、信息核录、通道巡控、人员押运看守、紧急情况处置等。并完成采购人民警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工作中需要谨言慎行,遵守采购人的管理,维护好采购人的形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供应商需要在采购及执行过程中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投标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保密协议。
(3)依据财库【2016】125号,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时间起前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7至2025-04-23,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电子文件后,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网页截屏、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需注明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的领取事宜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邮件正文中须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邮件后须联系******579,确认我公司是否收到相关文件,经审查合格后,通知供应商办理相关资料邮寄事宜,邮费自理。(供应商的有效性:以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正确的文件信息、文件资料纸质版资料为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7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五、开启
时间:2025-04-27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069号、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03月10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质疑接收联系方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办公室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6.公告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房山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16号
联系方式:封钦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