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宣恩县麻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要求,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湖北省宣恩县麻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改扩建项目位于宣恩县椒园镇店子坪村,矿区面积0.1243km²,设计利用资源储量515.26万吨,矿山可采储量为504.95万吨,开采标高+1016.5~+952m。本次扩建矿区面积范围不变,仅矿区规模由30万吨/年变为100万吨/年,生产服务年限由20年调整为5年。项目依托利用原有堆渣场、办公楼、工业场地及设施,设置两条50万吨/年砂石料生产线,产品主要为碎石、中粗砂、细砂等。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宣恩县麻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月2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25]1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2025年8月改扩建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际建设内容及环评阶段内容对比,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因此,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
合理进行矿区平面布置,矿山开采和其他活动均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项目采用边采边剥离的方式进行;将开采过程中形成的边坡处松散岩石及时清理、清运,不在暴雨天气进行矿石采掘活动。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于进场公路末端、工业广场西侧、工业广场加工区东南角、堆渣场东侧上山公路排水沟末端分别设置1个沉淀池(容积分别为15m3、6m3、20m3、2m3),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矿石开采、破碎加工、装载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和燃油设备产生的废气。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项目采用中深孔爆破,钻孔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潜孔钻,破碎生产线和成品堆场搭设了封闭式罩棚,进场道路两侧设洒水喷头,破碎生产线安装有喷雾装置和洒水喷头,罩棚内加工区和车辆进出罩棚处各设一台除尘雾炮机;破碎生产线物料输送采取封闭输送方式,在主要产尘点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处设置负压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含尘气体经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分别通过15m高(DA001)、(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夜间不进行生产运行,砂石料加工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位于封闭厂房内。
5、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剥离物、矿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采取了如下污染防治措施:矿山剥离物和矿渣分开堆放于堆渣场,堆渣场周边设置有截、排水沟,下游设置有拦挡;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后同细砂一起外售;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干化后运往堆渣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且是长期的。运营期采取了如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进行矿区平面布置,矿山开采和其他活动均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项目采用边采边剥离的方式进行;将开采过程中形成的边坡处松散岩石及时清理、清运,不在暴雨天气进行矿石采掘活动;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作业方式。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于进场公路末端、工业广场西侧、工业广场加工区东南角、堆渣场东侧上山公路排水沟末端分别设置1个沉淀池(容积分别为15m3、6m3、20m3、2m3),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3、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矿石开采、破碎加工、装载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和燃油设备产生的废气。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项目采用中深孔爆破,钻孔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潜孔钻,破碎生产线和成品堆场搭设了封闭式罩棚,进场道路两侧设洒水喷头,破碎生产线安装有喷雾装置和洒水喷头,罩棚内加工区和车辆进出罩棚处各设一台除尘雾炮机;破碎生产线物料输送采取封闭输送方式,在主要产尘点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处设置负压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含尘气体经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除******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有限公司对矿区厂界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剥离物、矿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采取了如下污染防治措施:矿山剥离物和矿渣分开堆放于堆渣场,矿山剥离物用于项目矿区后期土地复垦;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经干化后堆置于堆渣场;袋式除尘器灰尘收集后最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湖北省宣恩县麻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改扩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湖北省宣恩县麻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改扩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更换袋式除尘器布袋,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2)做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加强矿区绿化及边坡生态护坡。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链接: ******/s/1VGf_XpgmOm4bzlL6qQWXxg 提取码: ui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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