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宜业和美乡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居宜业和美乡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标段编号 | E************002001 | 标段名称 | ******居宜业和美乡村桂嘴通湖路、卢桂线、桃源路等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招标编号:E************002001
************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4]7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居宜业和美乡村桂嘴通湖路、卢桂线、桃源路等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卢集镇境内。
1.2 工程规模:
拟对向阳路(陈注村)、卢镇路(陈洼村)、果园路(范家湖村-郝桥村)、卢桂线、卢陈路(陈洼村)、卢朱线、桂嘴通湖路和成子湖环村路等道路进行黑色化道路改造及维修,总面积约为81355平方米。
1.3 工 期:2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5-2025.6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主要施工内容为喷洒沥青粘层、摊铺沥青混凝土面层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预算价:******.87元, 最高投标限价:******.87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3.1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4.6.1.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6.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1.3 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 5 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 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4日 09:00至2025年04月2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数据局。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人民政府 电话:******.
8.2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数据局 电话: 0527-******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泗阳县数据局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卢集镇光明路8号 地 址:泗阳县德华逸墅南门
联系人:周耀 联系人:王晓迎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700 邮 编:223700
E-mail:/ E-mail:/
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