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情况
************有限公司等共计2户债权资产发布处置公告。
截至******有限公司债权本金57,000,000.0******有限公司债权本金49,999,999.0******法院生效文书计算,最终利息金额的确认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基准日:2025年11月4日 单位:元
序号 | 债权人 | 债务人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1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57,000,000.00 | 58,659,438.27 |
2 |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49,999,999.00 | 50,719,391.52 |
3 | 合计: |
|
| 106,999,999.00 | 109,378,829.79 |
二、债务企业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赵杰持股98%,刘红丽持股2%。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有限公司持股58.34%,债务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三、担保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抵押担保为债务人鑫立植物蛋白以其持有的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区房产13847.69平方米及土地13333平方米(200亩)、机械设备及其附属物提供抵押担保。(他项权证号码为:房屋他项权证(2015)字第2924号、二师他项(2015)第020060号、新(2017)铁门关不动产证明第******号、新抵Z******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新抵Z******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有限公司3400万元股权为债务人57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股权处置设立登记通知书(铁门关工商)股质登记设字【2016】0021号);保证担保为******有限责任公司、赵杰、常涛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所有的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29团)纬四路的厂房7945.28平方米、工业用地102414.76平方米、机器设备以及附属设施提供抵押担保。(他项权证号码为:新【2017】铁门关不动产证明第******号、新【2017】铁门关不动产证明第******号、新抵Z******4号******有限公司、赵杰、常涛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下列人员或机构除外: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费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991-****** 、******
邮政编码:83000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长城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991-******
******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