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海石室(龙游石窟)重点文物保护研究及传承展示项目——石窟管理用房维修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JSG2025-040-033
1.招标条件
小南海石室(龙游石窟)重点文物保护研究及传承展示项目——石窟管理用房维修提升工程(一期)已经******改革局以 龙发改中〔2025〕7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除上级补助外,由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代码为:2505-330825-04-01-933831, 项目业主为******体育局,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小南海石室(龙游石窟)重点文物保护研究及传承展示项目——石窟管理用房维修提升工程(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851.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652.3180 万元),建设地点:龙游县小南海镇 。
2.2 招标范围:小南海石室(龙游石窟)重点文物保护研究及传承展示项目组成部分,主要为配套用房屋面防水、外立面提升以及配套设施完善,其中,建筑面积 2650㎡。工程预算约1197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833.4572万元。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7(1)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且最后1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7日09时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建设局
地址:******街道鹏程路4号
邮政编码:324400
电话:0570-******
投诉受理部门:******建设局
地址:******街道鹏程路4号
邮政编码:324400
电话:057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清廉路46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子鸣路10-3
联系人: 叶女士
电话: ******
邮箱: ******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