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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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80.0 万元 2.1.2 招标范围:国联零碳科创园(华光环能科创中心)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含钢筋翻样)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须在30天内编制完成并提交甲方。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省、市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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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2023、2024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银行代扣证明); (7)投标人须提******银行代扣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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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30日 18时 至 2025年08月04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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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2日 13时45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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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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