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宁县五和镇典型村培育项目(五和社区、江布)(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广宁县五和镇典型村培育项目(五和社区、江布)(施工)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具体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和报价要求中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86023.25元、暂估价为人民币******.65元、暂列金为人民币148838.21元。 现澄清为: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86023.25元、暂估价为人民币******.65元、暂列金为人民币378255.01元。 注: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的内容有冲突,以本澄清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本澄清内容进行编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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