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历史文化名镇(双河镇)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139号1栋1单元18层1805 | 600,000.00元 | 9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四川宜宾双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服务 | 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鹏、邓兰、蔡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下浮20%作为计算基数,收取代理费7000元;
******有限公司三江支行;账??号:************1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长宁县泽鸿路二段5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五新起步广场19幢13层3-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
相关附件:
长宁县历史文化名镇(双河镇)保护规划编制项目(N******************001)-文件集.zip******有限公司).pdf 附件: ******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