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杞县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34-1 | 第一标段:杞县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项目 | 0 | 0 |
5.2项目投资额:0元
5.3项目概况:杞县目前已开通城市公交线路 8 条,拥有能源汽车60辆,特许经营者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并在合作期限内拥有项目产权。
5.4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8年。
5.5操作模式: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运营—移交模式。中标后,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对杞县城市公交拥有独家经营权利,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及实施机构审核确定的运营方案围绕杞县城市公交特许经营进行运营管理、维护及期满移交工作。
5.6项目回报机制:特许经营者要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规定,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及经营管理。特许经营者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包括票价收入、广告收入等)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回运营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第一标段:杞县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项目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kfggzy/首页“流程公开 ”里查询招标文件。
4、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
7、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