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8恩施市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ESSJ-202504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504GL-******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G318恩施市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发【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起于G318恩施市境崔家坝百步梯,至于朝东岩。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G318恩施市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项目起于G318恩施市境崔家坝百步梯,至于朝东岩,路线全长103公里,对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处治方案设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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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包括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预算的编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5。 其中:服务期限:工程全部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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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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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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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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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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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7.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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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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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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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5日 | ||||||||||||||||||||||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2.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本表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应提供项目业主(或其上级单位)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 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已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完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且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⑧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应作出承诺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内,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第4条、第5条、第6条通过网站查询,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打印或截图日期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岩土或地质或土木工程类高级职称,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在本单位注册,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1年内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在本单位执业的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 注: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社保证明材料或承诺的清晰彩色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内部任职文件或相关批复证明文件等原件的扫描件。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本表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岩土或地质或土木工程类高级职称,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在本单位注册,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1年内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在本单位执业的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 注: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社保证明材料或承诺的清晰彩色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内部任职文件或相关批复证明文件等原件的扫描件。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本表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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