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卫东区交通运输局卫东区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号-1 | 第一标段 | ****** | ****** | 是 | ****** |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5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
3.2供应商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C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