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10 10:56:3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
******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医院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
批复文号 |
|
||||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邻水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1******医院具体整改内容为医学检验中心、心电中心、影像中心及病房改造,整******消防、供氧系统、呼叫系统,信息化建设、及附属配套设施改造等。;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695.3528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4.806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1-10 00:00至2025-11-13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1-10 00:00至2025-11-13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配备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工程类注册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 2.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函。 3.申请单位资格业绩要求:2022年10月19日以来至少已完成3个以上房屋建筑分类项目业绩; 4.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资质和相关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5.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6.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7.此项目代理方案。 |
||||||
|
联系人 |
邱老师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