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固体废物专项核查报告公示
由于环评和验收时间较早,出现了部分固废在环评及验收中未能准确识别、固废量与实际有出入、固废代码编写错误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核实企业固体废物实际产生、利用处置情况,全面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号)、《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通则》(DB32/T4370-202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淮安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环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环发〔2018〕32号)等相关文件及环保管理要求,本次对******有限公司固废产生及污染防治等相关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论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勘、专家咨询等方式对******有限公司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依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国家危废名录(2025年版)》对厂区一些固废名称、代码进行修正,因此公司编制《******有限公司固体废物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