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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批复的《达州市达川区2024年省级财政粮食生产先进县激励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我局拟对实施该项目分别开展再生稻连片种植示范和购买旋耕机、并经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给与财政补助,现对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对2025年开展再生稻连片种植示范面积≥100亩、平均亩产≥150公斤,并经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每亩补助150元,拟共补助资金202657.5元。
(一)达州市达川区钜广家庭农场,验收平均亩产247.13公斤、验收合格面积334.13亩,拟补助资金50119.5元。
(二)达州市川达种植专业合作社,验收平均亩产174.4公斤、验收合格面积149.81亩,拟补助资金22471.5元。
(三)达州市达川区黄万家庭农场,验收平均亩产223.09公斤、验收合格面积131.39亩,拟补助资金19708.5元。
(四)万集镇种植大户周云建,验收平均亩产170.27公斤、验收合格面积108.23亩,拟补助资金16234.5元。
(五)达州市正宣种植专业合作社,验收平均亩产199.38公斤、验收合格面积308.78亩,拟补助资金46317元。
(六)达川区大树镇伍世军家庭农场,验收平均亩产194.19公斤、验收合格面积109.22亩,拟补助资金16383元。
(七)达川区南岳镇蕊洪家庭农场,验收平均亩产175.25公斤、验收合格面积106.22亩,拟补助资金15933元。
(八)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永睦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验收平均亩产313.34公斤、验收合格面积103.27亩,拟补助资金15490.5元。
二、对验收合格、2025年通过本项目购买农机的实施主体,按40%给予财政补助,拟共补助资金11.56万元。
(一)达州市满义农机专业合作社,于2025年9月在达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有限公司生产的1GZL-220F履带旋耕机一台,出厂编号LDXPA478861,动力编号:C******A,购买价格100800元。该主体郑重承诺:本人对购机的真实性负责,本次购买的旋耕机只享受本项目补助,之前和今后都不再享受其他补助,如有违反,自愿退回本项目补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实施方案,拟按购买价格给予40%的财政补助资金4.32万元。
(二)达州市青禾远仓家庭农场,于******有限公司生产的1GZL-230(G4)履带式自走旋耕机一台,出厂编号LFKGZL230A240327************有限公司生产的1GZL-230LS2履带式自走旋耕机一台,出厂编号ZH******496,发动机号C******A,购买价格116000元。该主体郑重承诺:本人对购机的真实性负责,本次购买的旋耕机只享受本项目补助,之前和今后都不再享受其他补助,如有违反,自愿退回本项目补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实施方案,拟按方案预算总价18.1万元给予40%财政补助资金共7.24万元。
以上补助,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农村局机关纪委书面或电话(0818-******)实名反映。
特此公示。
******农村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