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漳州市龙文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闽环发〔2021〕11号)的有关要求,现发布我区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一、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
近年来,我区危险废物产生量呈逐年增长趋势。2024年我区危险废物产生量3489.44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量3482.32吨(含处置利用往年贮存),其中产废单位委外利用量1471.66吨,委外处置量1699.73吨,产废单位贮存62.08吨。危险废物产生类别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18大类,主要类别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1含铅废物、HW01医疗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等,占总产生量的93%以上。
二、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截至10月底,龙文区共有1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年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模5000吨,核准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5-08、291-001-08、900-199-08(不含油泥)、900-201-08、900-203-08、900-210-08(不含浮渣和污泥)、900-214-08、900-218-08、900-249-08(不含废弃包装物)。
另外,漳州市共有9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总体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已满足需求。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新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应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立足于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与我区危险废物产生量相匹配。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提高危险废物利用率。建议以下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谨慎投资:废矿物油利用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盈余的项目。
(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