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辽阳县八盘岭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文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阳县八盘岭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八会镇八盘岭村、西庄村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及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