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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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75,149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竹笋产业路硬化工程补遗书第03号
1、本项目《补遗书第 01号》约定:(1)建筑工程险:承包人必须投保,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保险费率不低于0.4%。 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不低于100章-700章之和不含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3.5%: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费率不低于100章-700章之和不含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0.5%。 现更正为:(1)建筑工程险:承包人必须投保,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保险费率不低于0.4%,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不低于100章-700章之和不含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3.5‰,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费率不低于100章-700章之和不含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0.5‰。
2、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 2025年 11月21日。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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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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