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宣传部
项目名称:******电视台宣传合作单一来源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电视台宣传合作单一来源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视台综合频道的宣传协调******电视台出镜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电视台综合频道的宣传协调******电视台出镜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集团
地址:杭州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传部
联 系 人:杨 奇
联系电话:0571—******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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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51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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