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弥勒市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维修养护项目 | ||
| 采购单位 | ******水务局 | ||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5-11-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10-27 | 更正日期 | 2025-11-05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汤亚飞(采购经办人)孙文娇(代理机构)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水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昌街4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C2025-G3-02537-HHYD-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HHZC2025-G3-02537-HHYD-0041:弥勒市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7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 更正前内容:水库名单中项目实施内容原“水库白蚁、红火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 更正后内容:更正为“116座小型水库实施物业化管理,并于2025年内完成65座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 2、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更正前内容:签订地点原“蒙自市” 更正后内容:更正为“弥勒市”
更正日期:2025-11-05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正时间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满足15日,故开标时间及其余内容不变。 2.请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本次更正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本文件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未能及时获取更正通知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自行承诺造成不利后果。 注:招标文件的修改变更、澄清、更正公告等都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务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昌街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亚飞(采购经办人)孙文娇(代理机构)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