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智慧华容市政照明设施节能改造EPC工程(二期)(二次)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城市管理执法局 | |||||
| 招标代理: | ******有限公司 | |||||
| 发布时间: | 2025-11-06 17:25:38 | |||||
|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11-07 17:00:00 | |||||
| 澄清主要内容: | 关于智慧华容市政照明设施节能改造EPC工程(二期)(二次)工期的澄清 各有效投标人: 经研究对智慧华容市政照明设施节能改造EPC工程(二期)(二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工期作如下澄清: 1、因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默认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为避免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工期要求产生误解,现就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工期90日历天”的表述澄清如下: 2、原表述:本项目工期要求为90日历天。更正后表述:本项目工期要求为90个工作日(雨天顺延)。 3、本澄清内容是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准确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澄清后的内容为准,后续投标文件编制及工期承诺如遇系统或招标文件无法修改的地方,工期90日历天均按工期“90个工作日(雨天顺延)”理解。 4、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 |||||
| 澄清与修改文件: | 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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