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智能安防设施补点建设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公告日期: 2025-04-14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会财采计2025-100004
采购人(全称): ******公安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l).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会同县智能安防设施补点建设设备及安装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会同县智能安防设施补点建设设备及安装 | 详见投标文件清单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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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伍拾万捌仟壹佰伍拾伍元整。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期限:叁年。施工期限:2025年8月10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和安装施工地点:【会同县范围内】。交货方式:随项目进度交货,货物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为会同县智能安防设施补点建设设备及安装采取一次性验收原则。
4.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政府规定、合同约定,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合同款项(视县财政资金状况可提前支付)。预留审计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三年,若无质量问题,届满退还给乙方。
4.1第一次付款:
乙方按合同标的内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上线,实现整体正常运行并提交此项目系统功能性、安全防范技术规范检验报告书。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金额:计人民币【603262.00元】(大写:陆拾万叁仟贰佰陆拾贰元整)。
4.1.1第二次付款:
第二年的12月31日前,前端监控设备整体运行上线率达95%以上,支付审计报告结算款扣除已支付项目款的【30%】的金额(审计报告结算款为项目验收后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金额)。
4.1.2第三次付款:
第三年的12月31日前,前端监控设备整体运行上线率达95%以上,支付本项目工程款余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块,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块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6.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加强安全管理及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违约责任:双方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
9.其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政府采购中心壹份。
******公安局
甲 方 :(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埋人:
订立时间: 2025年4月11日 订立时间: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