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宜都市五眼泉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4-420581-04-01-322809)批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综合整治农地总面积 36986.17亩,主要包括农用地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产业导入与基础设施配套整治。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银行融资。
3、项目地点:宜都市五眼泉镇。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勘察部分: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要求,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符合规范要求的勘察纲要及方案,进行钻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提供工程勘察报告等正式成果文件;
(2)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内容。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3)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4)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3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实施,各阶段履约期限以设计任务书和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4)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各专业单项工程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8、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101242.21万元,招标控制价为******3.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规划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④⑤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轨道、燃气不做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由牵头人拟派。
5、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道路工程);(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6、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并做出承诺。
7、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拟派本项目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补充说明: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9、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应上传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10、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任意方)近5年以来(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回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4亿元或以上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委员会不予采信)。
11、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5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1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信息发布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7月31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杨坤
异议联系电话:******
2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朱盼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
5异议和投诉渠道: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