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财政重点评价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财政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6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YF-ANCZ-2025-25
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财政重点评价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一包:24.00万元;二包:7.50万元;三包:22.00万元。(注:每个包择优选择1家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供应商可以对多个包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但最终只能中1个包段。)
采购需求:兰州市安宁区财政重点评价评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16至2025-06-20 ,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请将“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内容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待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6-26 ?10:00
******财政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联系人:李文琴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41号
项目联系人:周佳丽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