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购置生产车辆项目
(10辆23座燃油观光车)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购置生产车辆项目(10辆23座燃油观光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30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辉交采2025DCS012号
******有限公司购置生产车辆项目(10辆23座燃油观光车)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40万元
最高限价:140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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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有限公司购置生产车辆项目(10辆23座燃油观光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磋商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磋商文件后,磋商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4、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报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下载响应文件的操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磋商供应商注意查看。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无需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联系电话:0373-******。
3、监督部门:******财政局:******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学院路北段临街楼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11号庙李商务大厦3单元1001室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