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午庄渠道(梅园路至浦源大道)渠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午庄渠道(梅园路至浦源大道)渠道新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午庄渠道(梅园路至浦源大道)渠道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午庄渠道(梅园路至浦源大道)渠道新建工程,位于安吉县,实施渠道新建工程,新建渠道长约 1100 米,宽 15 至 21 米不等,详见清单明细。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主要为渠道新建工程等,概算总投资约1500万元,计划工期 18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42260/TPBidder)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3未取得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05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月02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
5.2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422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水利局
地 址:******街道云鸿东路336号
邮 编:313300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水利局
地 址:******街道云鸿东路336号
电 话:******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街道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
联系人:马健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吉县天目中路771号
联系人: 汤工、邹工
电 话: 0572-******、******
传真:/
电子信箱:******
9.技术服务
安吉县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98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12月01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
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 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为合同)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认可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 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3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 |
4 | □本项目需设置1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5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6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1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应提供2025 年 08 月、2025 年 09 月、2025 年 10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
2 | 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4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 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B 、C证), 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 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