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关于支付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海南就业驿站(尖峰、志仲站)等2家
就业驿站第二笔管理运营服务项目费用的公示
乐东县就业局委托******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2025年海南就业驿站(尖峰站);服务期为一年,即******有限公司管理运营2025年海南就业驿站(志仲站);服务期为一年,即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以及现拟拨付2家就业驿站第二笔款项(即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173400元(其中尖峰站为289000×30%=86700元,志仲站为289000×30%=86700元)。
以上金额合计为1734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
监督电话:0898-******(县人社局)、0809-85523393(县就业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