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贺家榜(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外线部分)(ESSJ-202503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503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恩市发改审批[2020]429************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市区 建设规模:恩施市贺家榜(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采用两路电源进线。第一路电源从110千伏耿家坪变电站搭火,采用专线,经电缆方式敷设至贺家榜棚户区#01开闭所。第二路电源从110千伏黄泥坝变电站10千伏黄红线#059杆搭火,经架空、电缆方式敷设至贺家榜棚户区#01开闭所。新建电缆井7个,规格为2.98米*2.98米。新建电缆排管20米,电缆排管规格为4*De225。新建电缆桥架40米,电缆桥架规格为CT-600*200*2.5。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20 合同估算价:******.03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具备相应岗位证书;④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⑤电气安装工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作业证或电气试验作业或电工进网许可证。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通知要求,2025年初始注册建筑类最低资质等级的企业可不提供业绩)。 3.1.5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关承诺。 3.1.6投标人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网站查询,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 3.1.8 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的声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es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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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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