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5年霍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六农办﹝2025﹞21号
******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农村局
******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霍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CYXM-2025-110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霍山县境内
2.5 建设规模:2025年霍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内容包括:1.2025年霍山县下符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28万亩(改造提升0.28万亩);2.2025年霍山县与儿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22万亩(改造提升0.22万亩);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土地整理、土壤改良、农田防护、生态环境保护、塘坝清淤、加固、衬砌渠道、新建泵站、新建机耕桥、新建拦水坝、过路涵、下田涵、放水口、新建田间道路等。本项目为监理服务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服务费用约169000.00元。
2.6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全部监理服务
2.7 招标范围:1.2025年霍山县下符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0.28万亩(改造提升0.28万亩);2.2025年霍山县与儿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0.22万亩(改造提升0.22万亩);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2.8 合同估算价:169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5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含)以上业绩及监理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业绩;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3.1.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部门(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需求;
3.1.8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采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资料)均由投标单位从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时30至11时30分,14时30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64-******。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2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需要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厅(原农机局二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农村局
地 址:霍山县住建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中兴南路10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以邮件形式提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 10.1 款和第 10.2 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其他事项说明:投标************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社保证明材料或到场人员与证件、社保证明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招标会议者,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资格无效。近三个月社保的认定方法与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等的社保认定方法相同。凡开标现场提供查验的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或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查验二维码或其他验真码无法验证真实性的,均不予认可,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投标资格无效。
12.3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响应资格无效,同时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无
账号:无
******农村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