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5年偃师老城区补植补栽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偃师政采磋商(2025)0128号-1 | ******管理局2025年偃师老城区补植补栽工程项目 | ******.1 | ******.1 | 是 | ******.1 |
(2)工期:所有苗木补植补栽工作需在2026年03月31日前完成
(3)养护期:自初验合格之日起一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园林、园艺、林业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