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等规划设计项目已由唐河县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公安局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唐发改投资【2024】31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代码为:2409-411328-04-01-******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及驾驶员考务中心建设项目唐发改投资【2024】377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代码为:2409-411328-04-01-******公安局文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唐发改投资【2024】30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代码为:2409-411328-04-01-573554,项目招标人为唐河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编号
******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等规划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thggzygcjy-2025-021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唐河县上海大道南侧、长春路北侧、凤山路东侧;
2.4、招标金额:******.00元;
2.5、主要建设规模:(一)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及驾驶员考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127.20平方米(约79.69亩),实用地面积41913.19平方米(约62.87亩),总建筑面积为14286平方米。(二)******公安局文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8010.53平方米(合12.02亩),其中实际用地面积7096.99平******公安局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4569.43平方米(21.85亩),其中实际用地面积12907.02平方米(约16.36亩),代征道路面积1662.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25平方米;
2.6、招标设计范围:包括概念性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并进行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的编制、工程验收及报审工作的配合工作。
2.7、建设周期:24个月;
2.8、规划设计周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后续阶段工作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9、质量要求: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 ******委员会审议。
3.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4、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 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3.5、相关注册执(从)业人员须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务)合同),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3.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相应年份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7、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 国 ”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对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执行人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将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至少有一方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各自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③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 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 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南阳市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 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在南阳市交易平台诚信库进行登记注册,验证通过后可 直 接 运 用 CA 证 书 登 录 唐 河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诚信库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 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转账
******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 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 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 ******银行数据为准;系统 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 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企业可以在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 电子保函申请 ”功能 中 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 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 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 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 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
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 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 ” 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 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 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 ” 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 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 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5月15日上午9时30分。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5、成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合格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30整;
5.2 开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本项目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 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
5.4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需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5.5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 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5.6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 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 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7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 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377-******
地 址:唐河县新春路北段
招标人******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北京大道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377-******
******服务中心三号楼
联系人:刘征
电话:******
******街道人民路与光武路交叉口淯阳新都汇1B楼15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