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鹿邑县江华商砼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鹿邑县江华商砼迁建项目(一期)
地点:鹿邑县试量镇于庄新村室西侧150米路北06号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7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崔江华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