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2001Z05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01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728,7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01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浦梅、兴泉铁路宁化县城关火车站枢纽连接线塘荚垅段道路工程一期的补充说明3 各投标单位: 我司组织的浦梅、兴泉铁路宁化县城关火车站枢纽连接线塘荚垅段道路工程一期(招标编号:E************002),现发布本项目补充说明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名称浦梅、兴泉铁路宁化县城关火车站枢纽连接线塘荚垅段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浦梅、兴泉铁路宁化县城关火车站枢纽连接线塘荚垅段道路工程一期项目;与招标项目名称浦梅、兴泉铁路宁化县城关火车站枢纽连接线塘荚垅段道路工程一期均为同一项目。 2. 招标项目名称以“浦梅、兴泉铁路宁化县城关火车站枢纽连接线塘荚垅段道路工程一期”为准,如新点系统中遇到无法更改项目名称的不影响开标。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顺延至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银行帐号: ******银行:******银行三明宁化支行 帐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261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6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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