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平乡县德顺建筑材料厂建筑材料及路沿石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乡县德顺建筑材料厂建筑材料及路沿石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平乡县德顺建筑材料厂;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平乡镇西庄村;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日期:自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5月15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侯坤坡;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