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康平县城镇排水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3-00097 项目名称:康平县城镇排水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编制康平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符合康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遵循“远近结合、雨污分流、绿色低碳”原则,统筹现状设施利用与远期目标,评估现有管网覆盖率、内涝点、污水处理效能等,提出近期(2030年)污水收集率≥90%、远期(2040年)内涝防治100年一遇等量化目标,并提交成果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材料。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开标,须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3楼)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自开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因政府采购网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设局 地 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昕、徐帅 电 话:******855-8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