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 报建编号: | 2501JS0010 | 标段号: | QV1 | ||||||||||||||||
| 招标人: | ******消防救援支队 |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沪杭公路8868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化昌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消防站 | ||||||||||||||||||
| 建设地点: | 金山区枫泾镇,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和尚泾,北至面杖港 | ||||||||||||||||||
| 工程规模描述 | |||||||||||||||||||
| 工程规模描述 | |||||||||||||||||||
| 工程概况描述: | ************消防车辆******消防训练场地等。 | ||||||||||||||||||
| 工程总投资: | 3586.33万元人民币 | ||||||||||||||||||
| 本期投资额: | 3586.33万元人民币 |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748.0408万元 | ||||||||||||||||||
| 建设周期: | 290天 | ||||||||||||||||||
| 投标条件 |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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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4.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伟伟 | 联系电话: | ****** |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人合同条款中的工期、质量、以及人员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 |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服务中心官网:******) |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服务中心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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