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
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规划(2025-2035年)》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等12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5年)》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5年)。
(二)项目预算: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包括专项调研、出具调研报告、完成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划编制成果,满足本县未来十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发展需求。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
(一)技术服务内容
1.专项调研:对我县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的数量、分布、设施状况、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深入分析本县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和人为灾害(如火灾、爆炸等)风险,评估不同区域的受灾可能性及人员疏散需求;调研本县人口分布、城市功能布局以及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为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2.调研报告:应包含调研背景、目的、方法、主要发现和结论等内容。需以图表、数据等形式直观呈现调研结果,分析当前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后续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3.规划编制:依据调研结果,制定我县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体系,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达到各乡镇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深度;确定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分区,包括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安置区、物资储备区、医疗救助区等;制定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要求指引和实施保障建议,以指导我县应急避难场所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
(二)服务方式
编制单位应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师、市政工程师、地质等相关专业人员,且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服务团队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求提供现场服务,确保与业主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响应业主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三、报名要求
(一)资质证明:编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完成 “三证合一” 或“多证合一”,仅提供改革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信用要求:编制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业绩要求:编制单位如有相关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或类似专项规划业绩,请提供合同复印件,以证明编制单位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四)其他资质:编制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邮寄提交报价函(报价函需与报名材料统一装订密封)。
(二)联系人:钟红强,******。
(三)提交(邮寄)地址:昌江县石碌镇县行政办公楼三楼303室。
(四)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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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