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标段(地力提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QT0000G************
******农村局关于《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农发[2025]14号)审批,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力提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标段(地力提升)
2.2服务地点:项目区位于大庆市肇源县境内,具体见(图纸清单);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改造提升片区)规划盐碱土壤改良11396亩,其中:土地平整施肥8010.83亩。(新建片区)规划土壤改良面积 18588 亩。
2.4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总计8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改造提升片区)规划盐碱土壤改良11396亩,其中:土地平整施肥8010.83亩。(新建片区)规划土壤改良面积 18588 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83元
2.8 标段划分:地力提升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肥料登记证和生物有机肥料登记证。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2022~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在职人员并提供(2025年05月-2025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六类人员除外,提供证明材料),负责全面统筹项目实施。
3.3.2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农艺师资格,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相关方向)。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内业员1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承诺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须承诺按照上述要求配备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 “ 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 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 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投标人须具备肥料抛撒设备10台、大型翻耕设备10台(需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08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 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 可)。
开标时间:2025 年08月28日09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农村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地 址:中央大街******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丛晓贺
电 话:0451-******-810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1898)A4栋11层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