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团铜线至大金塘延长线提质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团铜线至大金塘延长线进行局部地基处理、局部换板、局部沥青罩面,长度约1.79千米,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相关标准执行。
详见采购需求。
1、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确保人员、设备配备到位。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应证书扫描件;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采购人将对其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4、工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5、工程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望城区水土保持、蓝天保卫战等相关要求。
6、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后的施工区域内的建筑废弃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离场运输、处置场地的选择等。
(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交(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5)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交(竣)工后废旧材料的收集,并造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付款的凭证之一。
详见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