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凯露轩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5-330482-04-01-80192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浙嘉平交许〔202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独山港镇,路线全长1.556KM,主线起点位于在建滨港路二期,起点桩点为K0+000,路线由西向东,终点位于奥泰物流中心东侧,终点桩号为K1+297,路线全长1.297KM。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0+828.89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由北向南,终点位于海河路,终点桩号为K0+259.165,路线全长259.165M。其中桥梁一座,桥梁全宽20.9M,跨度13M。
技术标准:采用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
2.3 招标范围: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凯露轩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施工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设置一个合同段,监理设置一个合同段。监理服务期为3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col/col******43/index.html)。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1月10日。招标人将于2025年11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4日13时30分,电子标书递交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tradding/login;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同)递交纸质标书于平湖市独山港镇便民中心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 号马路对面7号楼二楼)。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须提供,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8110/ping/home)上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43/index.html)办理。
7.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 (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 。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 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 失败的,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 址:******街道长胜路1465号4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阮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招标公告.pdf
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凯露轩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1.0].招标文件
******定稿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凯露轩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