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汽车站北片区(原山东工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
一.地块基本信息
本地块为泗水县汽车站北片区(原******有限公司北,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238553°,北纬35.654359°,调查地块面积63698.88m2******有限公司在地块建设厂房投产,主要产品有机用丝锥、手用丝锥、圆板牙、非标准刀具,2019年企业停产关闭,2020年企业陆续拆除地上构筑物,目前地块仅保留构筑物门卫室,原生产******居住用地。
二.信息公示内容
根据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地块污染识别分析,地块和地块周边存在污染源,企业生产活动可能会影响调查地块,故该地块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开展现场采样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15个(1个对照点),地下水监测点6个(含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58份,地下水样品6份。土壤测试因子为pH、石油烃(C10-C40)、氯化物、重金属(8项)、VOCs(27项)和SVOCs(11项);地下水测试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常规因子35项(微生物和放射性指标除外)以及特征因子可萃取石油烃、镍。
全部分析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检出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常规因子和毒理学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Ⅳ类水评价标准。地下水石油烃(C10-C40)低于(沪环土〔2020〕62号)中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地下水石油烃(C10-C4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6mg/L。
综上,泗水县汽车站北片区(原山东工具)地块土壤环境现状可以接受,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
三.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