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尾矿原矿石干排及全泥炭浆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尾矿原矿石干排及全泥炭浆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有限公司尾矿原矿石干排及全泥炭浆工艺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北塔山苏吉泉
建设内容:选矿厂规模一期建设300t/d一套尾矿干排设备、二期建设300t/d全泥炭浆工艺(CIP)选矿工艺设备,用地面积1.335亩。在原浮选工艺增加一套尾矿干排设备,尾矿经过脱水处理后干式排放堆存,尾水循环利用。利用原浮选工艺的磨破工段,增加一套300t/d全泥炭浆工艺设备,尾矿进入干排脱水系统处理后干排堆存,尾水循环利用。项目主要新建浓缩池,脱水筛,程控自动压滤机,日处理尾矿300吨。新建浓缩机,双叶轮搅拌槽,日处理矿量300吨。同时破碎机更换鳄板;二道破碎更换电机;球磨机更换进料口,改为大齿圈;浮选机更换叶轮(尾矿干排后的尾矿库及矿山的开采、运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现有工程:现有工程为采选尾一体工程,采矿矿区面积共计0.8766km2,建设规模为1.5万t/a,服务年限10年,开采方式采用竖井开拓+浅孔留矿采矿法。主要包括采矿区、选厂、办公区、生活区、尾矿库等,选矿规模为50t/d(1.5万t/a)。现有采矿工程目前停产中,选矿厂在破碎车间的鄂式破碎机给料、排料口、转运点设置采用闭路破碎工艺(配套喷雾洒水降尘)、筛分车间进料口、卸料口和振动筛上方均设置密闭吸风罩,再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并在选矿车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矿工艺废水通过管道全部排入尾矿库内进行处理,经沉淀后,上清液加压泵至回水罐,返回生产流程重复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地上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冬储夏灌。选矿厂选择低噪高效设备;设备安装在室内,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噪声衰减;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坚持定期维修。选矿浮选尾矿砂内残留有毒物质丁基黄药,通过尾矿输送管道排入已做好防渗的尾矿库中,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奇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文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9号德锦永盛综合楼1幢办公2406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马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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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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