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农田水泵购置项目废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宁陵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就宁陵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农田水泵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陵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农田水泵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670号
3、项目编号:商宁财采招-2025-28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365.555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11月05日
2、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委员会名单:卫锋、李新德、杨展、刘磊、郭晓东(招标人代表)
四、废标原因
******有限公司:最近6个月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未上传主体信息库;最近6个月任意月份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未上传主体信息库。资格性评审未通过。
******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唱标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并且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依据招标文件第 15 页,20.5 条款的规定,认定为投标无效。符合性评审未通过。
******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都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签字。按照招标文件第16 页,22.2 中第 2 项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符合性评审未通过。
******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没有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证明;没有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的实物照片。在"符合性承诺"项目中,没有对"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这个条款进行响应。符合性评审未通过。
******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没有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证明;没有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的实物照片。在"符合性承诺"项目中,没有对"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这个条款进行响应。符合性评审未通过。
废标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陵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宁陵县人民路 6 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心怡路易元国际B座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建设西路606号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