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的 仁怀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第二安置点0.4KV配电工程(E******250000MM001001) 已于 2025-03-13 13:3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四级(修四级、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报价: ******.78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许露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4.48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投标报价: ******.65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程招兵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7.89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投标报价: ******.52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吴永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5.55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建设局 (地址: 仁怀市甘醇路 、联系电话: 0851-******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