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 ******改革局以 连发改基建[2025]14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连江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建省连江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江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潘渡镇陀市村
2.3 计划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35772万元
2.4 建设规模:
拟建连江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总用地面积171884平方米,设计墓穴7451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服务楼、公墓管理用房、配套附属用房以及墓道、墓穴等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算、竣工验收合格、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其中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建设至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概算范围内。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等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包括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设计、确定工程设计进度、质量标准等工作;协助组织勘察团队按确定的布孔方案进行勘察工作;协助组织造价团队开展施工图预算工作,协助委托人开展预算报审报批工作;协调开工前内部各方关系;协助委托人办理前期相关报审报批及前期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等施工前期工作。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工程设计管理:
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方案设计: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扩初)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其他: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核对,并出具相应的造价咨询报告,并配合后期财务决算工作以及其他配合服务等。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协助建设单位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前期档案资料搜集;在项目实施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前有关土地、规划审批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报审、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和申报。
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并配合项目竣工备案事宜,完成相应资料规整交付服务。
其他:
/。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 承担工程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4 22: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11-09 23:59:59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27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咨询服务期限届满28天后失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连江县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文明东路6号,邮编:350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2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0591-******,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谢先生、张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