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予以公示。
******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街道天童大湾路38号。
三、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材料,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街道天童大湾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