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委员会《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备案证明》(张发改备{2024}16号),现计划采购57辆新能源旅游观光车、7辆生产辅助车。招标总控制价4800万。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30辆8.5米纯电动公交车+4辆生产辅助车,招标控制价为:2500万。标段二:15辆9米纯电动公交车、12辆8.5米纯电动公交车+3辆生产辅助车,招标控制价为: 2300万。 (3)交货地点:******有限公司。 (4)交货期:标段一最迟交货期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标段二最迟截止日为2025年9月30日。 (5)本项目因招标人经营需要分两个标段同时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向两个标段进行投标。若两个标段为同一中标人的,由中标人任意选择标段之一,剩余标段顺位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客车整车生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生产厂家的整车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的投标车型必须已取得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出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产品申报信息及承诺保证其真实性并按期交车上牌;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 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代理商仅能代理唯一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委托两家及以上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以制造商作为有效投标人,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 3.4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子 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上开标)。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限公司的监督,联系方式******。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2栋1301室 项目负责人:康存为 邮 编:427000 电 话:0744-******、******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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