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2 恩施市分水岭至马鞍龙段改建工程(尹家台隧道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单位:
按G242 恩施市分水岭至马鞍龙段改建工程(尹家台隧道段)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遗编号:补001),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中“(五)信誉情况表”所列“A.投标人信誉情况偏差表、B.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C.信用承诺书、D.企业信用状况”的相应表格和内容,并将“(五)信誉情况表”所列内容变更为以下内容:
信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被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未承诺严格按该文件精神实施项目。
6.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做出承诺(如上格式文件所示)。上述第7条须在本页后附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已制作答疑澄清文件,请各位投标人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三、因系统模版文件不可删除的原因,现将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删除“然后上传该封面的电子扫描件至第二个信封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第二信封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该封面的电子扫描件。
四、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上午9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12月18日上午9时00分。
五、本澄清通知正文共一页,其效力优于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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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